** 一般民眾篇 **

Q1、如何取得「369浪漫客庄電子旅遊券」?

回答:
1) 至iOS或Android App Store下載【浪漫客APP】點擊活動頁面,登錄個人姓名、身分證字號及手機號碼,通過簡訊驗證即可獲得一組價值600元的電子旅遊券QR CODE,每人限領一組。

2) 一個人有多支手機號碼,不可以重複領取;一支手機號碼也只能供一個人領取一次。

Q2、什麼人可以申請電子旅遊券?

回答:
本國國民,至全臺11個縣市70個客庄鄉鎮市區自由行的旅客均可申請使用。

Q3、活動期間是什麼時候?

回答:
活動期間為108年10月1日至109年2月29日止,於活動期間不限平日假日均可使用。(108年10月1日上午10點起開放申請)

Q4、哪裡可以使用電子旅遊券?

回答:
1) 至全臺11個縣市70個客庄鄉鎮市區,貼有「講客」客庄友善店家標章的餐飲業者、食品伴手禮、文創商品等店家消費,即可抵用。

2) 店家清單可至【369浪漫客庄秋冬遊-客庄友善店家】查詢,陸續更新中。也歡迎客庄商家業者主動加入,詳情請參考【店家Q&A】。

Q5、電子旅遊券怎麼用?有什麼注意事項呢?

回答:
1) 電子旅遊券是存在您的智慧型手機裡,成功申請後可獲得100元面額的QR CODE共6張,持手機至「𠊎講客」客庄友善店家消費,結帳時出示QR CODE,以及您的身分證件(身分證、健保卡或駕照等)供店家檢視,即可現場折抵消費金額。

2) 消費滿100元以上即可折抵1張,滿200元折抵2張,以此類推,最高可一次折抵600元,也可以分次、不同店家折抵,但不得兌換現金或找零。

3) 為鼓勵跨區域旅遊,電子旅遊券設有異地消費機制,僅限於您的戶籍所在地(鄉、鎮、市、區)以外之客庄店家使用。

4) 只能折抵客庄商家的用餐或購物等消費,不可以抵用飯店或民宿的住宿費。

5) 使用期限至109年2月29日,惟如活動結束後尚未兌換的電子旅遊券即為失效。

Q6、我已經申請了交通部觀光局的第一波獎勵,還可以領客委會的電子旅遊券嗎?

回答:可以。
電子旅遊券是客委會在觀光局的獎勵方案之外的第二波加碼,不論您是否申請觀光局的團體旅遊獎勵或是自由行住宿費折抵,都可以再領600元的客庄電子旅遊券,二者不衝突。


● 諮詢專線:如有任何疑問,請洽系統營運商謝謝你好朋友公司,陳先生

電話:(02)8258-1030,E-MAIL:service@thankyoumyfriends.com,或加入LINE@

369浪漫客庄秋冬遊補助專案

為配合行政院「擴大秋冬國民旅遊獎助計畫」及促進客庄經濟,擬規劃「369浪漫客庄秋冬遊」智慧觀光行銷專案,108年9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,民眾下載「浪漫客APP」並登入會員即可獲得價值新臺幣600元之「369浪漫客庄電子旅遊券」QR Code 一組,持身分證明文件(身份證或健保卡等)至全臺11縣市70個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「𠊎講客」標章之優良餐廳、商店及大型遊樂園區(全國性連鎖商店除外)即可消費抵用,以促進客庄觀光產業發展。

** 店家篇 **

Q1、什麼樣的店家可以加入?

回答:
1) 實體店面所在地位於全臺70個客庄鄉鎮市區內。70個客庄請見【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】

2) 具有公司或商業登記,有統一編號且合法納稅之餐飲業者、食品或農特產品、文創商品、伴手禮等業者。沒有公司或商業登記的協會或團體等,不屬於本活動的適用對象。

3) 店家須可開立統一發票,或免用統一發票收據。

Q2、民宿業者可以參加嗎?

回答:
本方案不包含住宿獎勵,住宿費不能以電子旅遊券抵用,故民宿業者除非同時經營餐飲項目且有單獨的統一編號才可以參加;一般民宿業者歡迎參加交通部觀光局「擴大秋冬國民旅遊」方案,請逕至【臺灣旅宿網】報名。

Q3、店家如何加入?

回答:
1) 簽署電子合約:請先詳閱【浪漫客庄秋冬遊電子合約】,與本會委託之承商謝謝你好朋友公司完成簽署。同意後輸入店家基本資訊及E-MAIL並發送,合約即簽署完成,電子合約會寄到您的電子信箱。

2) 下載核銷APP:下載【店家聯盟APP】,註冊後登錄店家基本資訊,並上傳公司或商業登記影本,通過資格審核即正式加入。

3) 操作方式如有疑問,也可以電話洽詢:(02)8258-1030,陳先生。

Q4、遊客到店消費時,店家如何兌換電子旅遊券?

回答:
1) 用智慧型手機安裝店家核銷APP,透過APP核銷功能掃描消費者的QR CODE,即可兌換抵用;系統後台會自動記錄兌換筆數,店家也可以在APP上隨時查詢。

2) 店家須協助檢視遊客的身分證件(例如身分證、健保卡或駕照等具有可供辨識身分的資訊),如果遊客無法出示證件則不可兌換抵用。

3)核銷APP的註冊E-MAIL/密碼,可供多人登入,一家店只需註冊一組帳密,多位員工可以同時使用。

Q5、遊客抵用消費時,是否應該找零?發票(或收據)怎麼開?

回答:
1) 消費金額滿100元以上才可以折抵100元,滿200元以上折抵200元,以此類推,超出的部分補差額,不能兌換現金或找零,並且應就補差額的金額開立發票。

2) 例如:遊客買了390元的商品,可以抵用300元電子消費券並補90元差額,店家應開立90元發票給遊客,不可直接抵用400元,也不提供找零;抵用的部分則於每月結算時統一開發票請款。

Q6、如何請款?

回答:
1) 採月結方式請款。於每月5日前,系統將彙整前一月份的電子旅遊券兌換紀錄,並發送對帳單至您的電子信箱,店家於5日內確認,附請款總額之含稅發票(或收據)以及存摺影本,將資料郵寄至系統營運商,由營運商彙整後統一向本會申請撥款。

2)例如:A店家10月份一共兌換了27張電子旅遊券,系統於11月5日前提供A店家10月份電子對帳單,核對總金額無誤後,A店家開立2,700元的發票(含稅),抬頭為客家委員會,附上店家存摺影本,將資料郵寄至營運商辦理請款。

3) 資料寄至:(22043) 新北市板橋區雙十路二段10號7樓,謝謝你好朋友股份有限公司,陳先生收。逾期未提送請款資料者,恕不予受理,須延至次月請款。

Q7、注意事項


應遵守電子消費券抵用規則,不得偽造交易紀錄或為不實之申請,如有偽造、虛報、浮報或其他不實之情事,本會有權終止合作,並追回已撥付之款項,店家並應負一切法律責任。


● 諮詢專線:如有任何疑問,請洽系統營運商謝謝你好朋友公司,陳先生

電話:(02)8258-1030,E-MAIL:service@thankyoumyfriends.com,或加入LINE@

369浪漫客庄秋冬遊補助專案

為配合行政院「擴大秋冬國民旅遊獎助計畫」及促進客庄經濟,擬規劃「369浪漫客庄秋冬遊」智慧觀光行銷專案,108年9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,民眾下載「浪漫客APP」並登入會員即可獲得價值新臺幣600元之「369浪漫客庄電子旅遊券」QR Code 一組,持身分證明文件(身份證或健保卡等)至全臺11縣市70個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「𠊎講客」標章之優良餐廳、商店及大型遊樂園區(全國性連鎖商店除外)即可消費抵用,以促進客庄觀光產業發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