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-ELEVEn 兌換券-注意事項

  1. 本券兌換方式:全台7-11門市-ibon機器(首頁)→左上角點 “代碼輸入”→輸入序號 →列印後櫃檯兌換。
  2. 本券電子商品序號可兌換券上所載之指定商品,請依7-ELEVEN門市實際商品為主;電子購物金序號不得折換現金,一次抵用完畢,不找零,可以補差額,逾期視同作廢-恕不接受兌換。
  3. 綠島、蘭嶼門市及"非使用統一超商發票"之門市(如:台鐵門市等)恕無法提供服務,請至鄰近其他「開立7-11發票」之門市兌換本券電子序號。
  4. 結帳時請出示本券,且折抵後門市人員將會回收此券不得重複使用,不得計入7-ELEVEN所舉辦之集點活動(如:全店集點)之消費金額內,亦不得使用代收、代售業務及健康捐商品(如:香菸)及儲值(如:icash、悠遊卡等)、income遊戲點數、ibonmart、網路取貨等商品。
  5. 本電子序號限兌換一次,一經兌換即不可重複使用。使用序號至ibon列印白單兌換券後,視為已兌換。為維護權益,列印後請盡速至櫃檯兌換。
  6. 指定商品無法兌換現金且不得與其他優惠活動合併使用。請妥善保管本券,若遺失、毀損或保存不當造成模糊辨識不清,恕不補發;影印亦不得使用。


客服專線:(02)8258-1030 (服務時間:周一至周五上午10:00至下午6:00)

客服信箱:service@thankyoumyfriends.com